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)有关规定,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、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5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认定江苏省2009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》(苏科发高〔2009〕337号),认定昆山鑫盛盟创科技有限公司为2009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,有效期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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